考核是检查教师的教学效果和了解学生掌握知识、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,是教学质量检验的有效方式,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,为做好考核工作,特做如下规定:
一、考核的基本要求
(一)考核的形式与方法
1、考核包括考试和考查。
2、理论学科的考核以笔试为主,也可采用口试。笔试可以采用开卷、闭卷或开卷和闭卷相结合的方法。
3、技术学科的考核以实践为主。进行技术、技能考核。
(1)技术考核包括技术评定、成绩达标。
技评:以技术动作规格为标准,根据动作的难易程度和重要程度确定每个动作或动作环节的分值。
达标:根据各项目特点,确定不同专业、不同性别的量化标准。
(2)技能考核,重点检查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(二)考核要求
1、每门课程结课时,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,对学生所学课程进行考核。
2、学生缺课(包括技术课的见习)达到1/3者,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,成绩按“缺课”处理。
3、因故不能参加某课程考核的学生,必须由本人申请,经继续教育学院批准,方可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,否则成绩按不及格处理。
4、考核内容和范围要符合教学的基本要求。
(三)考核的成绩评定
1、考试、考查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记分。
2、成绩评定的比例
(1)学科成绩评定:平时成绩(学习态度、出勤情况)占20%,期末考核占80%;
(2)术科成绩评定:平时成绩(学习态度、出勤情况)占20%,技术成绩(达标、技评和技能等)占80%。
二、理论考试试卷命题要求
(一)试题应反映本课程所选教材(讲稿)的主要内容与要求。
(二)每份试卷至少有三种以上的题型。
(三)每门课程命题出A、B两份试卷,两份试卷的题量与难易度应基本相当,重复内容不应超出30 % 。试卷满分100分,考试时间为90分钟。以中等水平学生做完全部试题后并有一定的检查时间为宜。命题同时应有参**和评分标准。
(四)为了防止试卷的差错,教研室主任必须对试卷和参**的内容及文字进行认真核对、审定。
三、考核工作的管理
(一)考试课程的考前准备工作
1、试卷命题完成后,将两套试题(A、B卷)和参**送交继续教育学院。由继续教育学院选择其中一份试卷作为考试试卷,另一份试卷作为备用。
2、试卷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印制和保存。
3、物业服务中心于考试前一天布置好教室,每个教室摆放的桌椅,必须留有足够间距,实行单桌单行。继续教育学院与物业服务中心共同检查教室,并封闭考场。
4、要做好考前宣传教育工作,组织监考教师和学生学习有关文件,提高对考核工作的认识。
(二)对考试过程的监管
1、考核应安排在照明条件好、桌椅齐备无损、桌面平整,且能保证隔位就座的教室进行。如隔位就座确有困难,可采取不同年级、不同课程交叉安排考生就座的方式,确保相邻两座考生考卷各不相同。
2、监考人员由继续教育学院选派,选派对象应是作风正派、工作认真负责、敢于坚持原则的同志。
3、凡考生在60人以下的考场,至少应有两名监考人员;61人至100人的考场至少应有三名监考人员。
4、监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考教师职责,执行考试考场规则,维护好考场内外秩序。设有两个以上考场的考点,应指定主监考一至两人。主监考要对该考点的考核工作全面负责,要认真做好考试的时间控制、考场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、突发问题的处理等管理协调工作。
5、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首都体育学院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证,并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。
6、考核结束,监考人员应立即按学号顺序清点考卷及答案,并将有监考人员签字的考场记录一起装入试卷袋内。
7、继续教育学院收到监考人员交回的试卷后应立即组织任课教师阅卷。
(三)成绩记载与管理
1、学生考核成绩登记表和考核工作材料在本课程考核后一周内,由任课教师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。任课教师不得提前向学生公布成绩。
2、课程考核工作材料包括:
(1)学生学习考勤表;
(2)课程学习考核分析表。
本规定解释权在首都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。
考 场 记 录
科目 班级 考场
学号自 号至 号 | 应到人数: 实到人数: |
缺考人数: 缺考学号: | |
考场情况: 监考员签名: 年 月 日 |